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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育见山海”福建省金牌美育村培育工程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1-08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省艺术研究院、省美术馆:

  为落实全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工作部署,做好文化保护、传承、传播、发展“四篇文章”,积极推动优质美术资源下沉,激发乡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培育“文旅+”“+文旅”新业态、新模式,助力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现将《“育见山海”福建省金牌美育村培育工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育见山海”福建省金牌美育村

  培育工程方案

  

  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文化赋能乡村振兴,充分利用福建特色美术资源,推动乡村美育普及,现制定“育见山海”福建省金牌美育村培育工程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特别是近期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发展第一批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落实全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工作部署,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做好文化保护、传承、传播、发展“四篇文章”,实施艺术点亮工程,积极推动优质美术资源下沉,激发乡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培育“文旅+”“+文旅”新业态、新模式,助力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贡献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承办单位

  福建省美术馆

  (三)协办单位

  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

  (四)专家委员会

  省文旅厅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培育工作的策划、咨询、指导、评选以及学术研究等工作。

  (五)工作办公室

  根据工作需要,培育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美术馆,由承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牵头培育的组织、联络、协调、宣传等具体工作。

  三、培育措施

  (一)形成一支美育队伍。从省内美术馆及艺术馆、美术专业院校等专业人员中产生文旅特派员,对接入驻各个美育培育村,为乡村美育提供智力支持。同时,选拔具备一定艺术素养的村民作为所在村“种子”美育指导员。经过集中培训后,形成一支文旅特派员和美育指导员相结合的基本队伍,共同形成全省乡村美育合力。

  (二)打造一批艺术空间。指导培育对象依托当地独特资源,筹划建设乡村艺术空间、艺术家工作室、研学和写生基地等作为美育阵地。邀请村民共同参与设计活动,提供自我展示的空间,促进文艺资源下沉,打通文艺服务基层乡村的“最后一公里”。

  (三)举办一批美育活动。充分挖掘每个培育对象地的优秀传统文化与美术资源,因地制宜融入乡土民俗文化,策划举办特色化本土美育活动。在各类乡村文化和民俗节庆活动中,举办美育类活动,融入村民美育作品市集,展现美育村培育成果。

  (四)开发一批艺游路线。结合美育培育村特点和周边文旅资源,以艺术空间为核心,以慢行交通系统为纽带,合理规划、创新打造,将周边文旅资源串连成线,形成主题鲜明的艺游路线。

  (五)推出一批特色产品。由文旅部门牵头,美术馆联合省内外艺术专业院校,指导美育作品创作和文创产品研发,作为当地旅游市场的特色产品,在游客中心、民宿、市集等进行展示、宣传和销售。

  四、遴选要求

  (一)人文环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邻里友善,互帮互助,和睦共处。生产发展、村容整洁,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培育文明乡风方面有模范带头作用。

  (二)美育资源。具有一定的乡村美术历史传统;能将现当代美术资源与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具有美育设施或场所,如可用于美术作品创作和陈列的乡村美术馆、名人故居、非遗馆、文化礼堂等空间。

  (三)旅游配套。具有一定的旅游配套设施和接待能力。

  (四)优先推选条件。有政府资金和政策扶持的乡村;具有一定社会民间艺术基础、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村落;福建省金牌旅游村等。

  五、遴选程序

  计划2023年起每年组织一次遴选。

  (一)调研和推荐。各地文旅行政部门牵头各市(县、区)美术馆,筛选一批有基础、有经验、有亮点的村作为调研点,深入调研点开展摸底调研、考察和评估,推出符合条件的乡村,并提交美育村推荐材料;各设区市文旅行政部门审核把关后报送。

  (二)评审和培育。省美术馆在省文旅厅的指导下,汇总各地市推荐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补充推荐名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10个左右“福建省美育培育村”(入选福建省金牌美育村初选名录)。培育周期为1年,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经省文旅厅研究审定后,授予若干个“福建省金牌美育村”,并向社会公布。

  六、组织保障

  (一)省文旅厅负责金牌美育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融合联动,提出相关要求,指导各地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典型培树,加强宣传推广,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二)省美术馆作为培育工作办公室,根据省文旅厅的要求,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材料审核、措施制定、专家邀请、培育考核、验收总结等具体工作。

  (三)各设区市文旅行政部门牵头当地美术馆,负责组织本地培育对象的遴选和推荐工作,积极支持开展培育工作,探索各类行之有效的模式,与培育工作办公室和培育对象所在县(市、区)加强联系,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四)培育对象所在县(市、区)负责保障和实施具体培育工作。

  七、政策和经费支持

  (一)省文旅厅每年在省舞台艺术和美术精品工程项目资金中安排经费,根据工作方案和年度培育计划,对美育村培育工作给予支持,并配套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培育项目顺利推进。

  (二)各地文旅行政部门、培育对象所在县(市、区)根据工作方案和年度培育计划,对培育对象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以多种方式确保培育措施落实到位。

  八、其他

  (一)福建省金牌美育村培育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一经查出,取消培育资格。

  (二)省文旅厅持续完善福建省金牌美育村考核评价办法,建立退出机制,组织指导专家对福建省金牌美育村的美育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或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给予通报、警示或摘牌。

  (三)“育见山海”福建省金牌美育村工作办公室对全省培育工作进行动态监督。

  


原文链接:https://wlt.fujian.gov.cn/zwgk/wlyw/yscz/202310/t20231008_62693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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