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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物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二期整合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时间:2020-05-28 作者: 来源: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旅游信息中心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执行“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物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二期整合项目”监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物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二期整合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验收、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物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二期整合项目”旨在提高省文旅厅办公自动化水平,一是实现OA系统办公电脑人手一机,二是启用移动办公系统和无线会议系统。

  2.项目部署环境:数字福建政务云平台、移动云平台。

  3.项目建设规模:合同金额73.6万元。

  4.招标范围和内容:对“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物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二期整合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理,并提交项目验收所需提供的材料。监理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控制,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及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

  (二)项目要求:

  按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全过程监理。

  (三)时间要求: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5月9日17:30前,上班时间持单位介绍信(须加盖公章)到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号力宝天马广场509室报名。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成交单位开具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70%的服务费。完成验收且成交单位开具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服务费。

  2.项目服务:

  (1)审核所监理的工程承包人提出的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

  (2)督促、检查所监理的工程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招标人和所监理的工程承包人之间的关系。

  (3)督促所监理的工程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4)协助招标人组织工程交工初步验收。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6)本项目其他监理服务工作。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旅游信息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旅游信息中心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企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任意一年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劳动关系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无犯罪、违反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7)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比选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提供1份报价表,并单独成册。

  (三)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六、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资格相关材料;(2)报价表(单独成册)。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0年5月12日9: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14室处(地址:福州市白马中路25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王欣

  联系电话:15659771116

  

  

  福建省旅游信息中心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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